退費政策
version: 2026-06-07
一、7 日鑑賞期不適用說明
本服務(電商營運工具箱)屬於「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」。
依據行政院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使用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第 2 條第 5 款規定,本服務於消費者完成付款並開通使用後,7 日鑑賞期(無條件解除契約權)不適用。
提醒:請於付款前確認所選方案內容與功能符合您的需求;建議先註冊免費版試用功能後再升級付費方案。
二、月付方案退費規則
- 首次訂閱 7 日內:無條件全額退款。自首次訂閱扣款日起算 7 日內提出申請者,不需任何理由, 全額退回原付款方式(信用卡刷退約需 3 至 7 個工作天入帳)。 退款後帳號即刻降級為免費版,已產出的結果仍可查閱。
- 首次訂閱 7 日後:於本期間內取消訂閱, 本期已扣款金額不予退還。取消後您仍可繼續使用付費功能至當期計費週期結束日,期滿後系統將自動停止續扣,帳號降級為免費版。
- 超過 7 日後,系統不會按使用比例(如使用 10 天)退費,請評估後再行訂閱。
- 申請方式:點這裡寄一封已經寫好的退款申請信(主旨與內容都幫你填好了,補上註冊 Email 送出即可), 或自行寄到 [email protected]。我們會在 1 個工作天內處理。
三、年付方案退費規則
- 首次訂閱 7 日內:無條件全額退款,條件與月付方案相同。
- 首次訂閱 7 日後:於年度週期內取消訂閱,未使用之完整月份按比例退還(以整月為單位計算,已開始的當月不列入退款)。 例如年付 NT$7,999、使用 3 個月又 10 天後取消,退還 9 個完整月份的比例金額。
- 若不申請按比例退款,取消訂閱後您仍可繼續使用付費功能至當期年度週期結束日,期滿後自動停止續扣。
- 例外情形:若本服務發生系統重大故障且連續超過 7 天無法使用,可依第四章規定,按尚未使用之完整月數比例退還剩餘款項。
計算範例:年費 NT$ 1,200,已使用 4 個月後發生重大故障無法復原,可退還剩餘 8 個月 = NT$ 1,200 × (8 / 12) = NT$ 800。
四、系統故障補償機制
因本服務技術問題導致用戶權益受損時,補償方式如下:
- 整月(連續 30 日)無法使用付費功能:我們將主動以退款或免費延長下個月使用期限二擇一方式補償,由用戶選擇。
- 系統重大故障連續超過 7 天:若用戶為年付方案,可申請按尚未使用之完整月數比例退款(詳見第三章)。
- 短時間(24 小時內)的維護或服務中斷不在補償範圍內,但本服務將盡可能提前公告。
- 因第三方服務(如 Google OAuth、Supabase、付款閘道)暫時故障所致之中斷, 本服務將協助協調但不視為本服務之系統故障。
五、退費申請流程與申訴管道
退費申請方式
- 來信申請:點這裡開啟已填好的申請信,或自行寄到 [email protected]
- 信件請附上:
- 註冊 Email 帳號
- 訂閱方案類型(月付 / 年付)
- 付款訂單編號或交易日期
- 退費原因說明(如系統故障時間、影響範圍)
- 本服務將於收到申請後7 個工作天內回覆審核結果;如核准退款,金流退款作業視付款方式約需 7–14 個工作天入帳。
消費爭議申訴管道
若您對退費處理結果有異議,可循下列管道申訴:
- 台北市政府法務局消費者保護官: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
-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:https://cpc.ey.gov.tw/
本退費政策版本:2026-06-07
本服務保留依法令變動及服務調整更新本政策之權利,更新後將於本頁公告,重大變更將另以 Email 通知。